為鼓勵本市國民中小學教師通過113年1月至11月英語檢定報名費補助
本案申請資格及方式說明如下: (一)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教師(非英語科教師及英 語文教師)皆可申請。 (二)113年1月1日至113年11月29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達到 CEFR架構之B1級以上者(含B1、B2、C1、C2級),得補 助報名費(本案補助之經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三)本案經審查符合資格之教師將視預算經費情形,依收件 順序補助。
(四)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曾獲補助者不 再補助)。 (五)請補助者將「成績通知單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由 教師本人簽章)」、「報名費繳費收據正本」、「簽章 之英檢報名費申請印領清冊(附件1)及「存摺封面影 本」於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免備文逕送博愛國小 聯絡箱017號。收件人:臺北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徐曼榕 老師,如有疑義請洽電話(02)23450616分機140,逾時 申報或資料闕漏不齊全者,恕不接受辦理。 (六)檢附英檢報名費補助教師印領清冊及CEFR語言參考架構 B1及B2級之各項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各1份供參(附 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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