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自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個 人組)賽事、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
發佈單位:訓育組
發佈日期:2026-09-16
一、依教育部115年9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2562號函辦 理。
二、旨揭比賽自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個人組)賽事,自116 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相關規定已納入「全 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三、有關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賽事之辦理時序及日程說明如 下:
(一)115學年度辦理首屆芭蕾個人組賽事: 1、縣市初賽:115年9月至12月。 2、教育部決賽:116年2月至3月,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 辦。
(二)116學年度辦理芭蕾個人組及首屆團體組賽事: 1、縣市初賽:116年9月至12月。 2、教育部決賽:117年2月至3月,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 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