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轉知: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條文


發佈單位:教學組 發佈日期:2026-08-06

一、教育部於115年7月30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152502188A號令修正發布。

二、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條文,如下:

第 二 條  為鼓勵有志從事華語教學者,提升其對外華語教學能力,確立其專業資格,教育部委由機關(構)或團體辦理對外華語

教學能力認證考試。

參加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者,任一筆試科目應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五百元,口試科目新臺幣五百元。

補發及換發考試合格證書,收取製作費新臺幣二百元。

附件檔案
修正條文.odt下載 上傳日期:2026-08-06 下載次數:1
【返回】

計數器

目前站上人數:
今日瀏覽人次:0000087
今年瀏覽人次:0298531
總瀏覽:004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