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中心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06745號函辦理。
二、聯繫單位含本市逆境少年服務方案,服務本市轄區內12至18歲逆境少年及家庭,服務內容為針對施用毒品兒少、偏差行為兒少、失蹤兒少及司法矯治少年,提供兒少及其家庭相關福利服務、支持性輔導及其他相關資源連結、轉介等服務,請學校視學生需求評估轉介,以協助增進是類少年就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