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學生就學不穩定、家庭重大事故之追蹤輔導及通報 機制,請教師參閱‧
發佈單位:輔導組
發佈日期:2025-12-2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16660號函辦理。
二、針對就學不穩定之學生(含無特殊原因持續請假或請假事由不明確者),學校除依校內請假規則辦理外,應主動瞭解學生家庭現況,掌握請假頻率,並強化家庭訪視及輔導作為。並依「脆弱家庭」評估指標主動辨識,如知悉兒少家庭遭遇經濟困難、家庭功能不彰,致有未獲適當照顧之虞者,應即依規定進行「社政通報」及「校安通報」,俾利行政資源及時介入。
三、有關學童面對家庭重大事故,請貴校落實「學生輔導法」規定啟動學生輔導相關工作,視必要提供學生所需資源,或依學生受輔導情況,轉介至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由專業輔導人員提供學生輔導之協處,以穩定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