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為辦理108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及團隊培力計畫, 請有意願之校(園),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參與資格簡述如下(餘請參照實施計畫): 1、本市公立(含國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教師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組成之教學團隊。 2、評選組別包含高級中等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 學組及幼兒園組,報名之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僅得擇 一組別參賽,校長亦同。 (二)教學團隊所提之教學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依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及計畫,經實施後,具永續 發展及推廣價值者。 2、活化班級經營及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成績卓著者 。 3、致力教材、教法、評量、教具與教學媒體之研究、改 進或創新及發明,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三)有意參加108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者,請依旨揭教學卓 越獎初選實施計畫,於107年12月20日(星期四)前,將 初選文件以限時掛號或親送至臺北市立東門國民小學( 地址: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2-4號,電話:23 41-2822轉13,聯絡人:李組長)。 (四)有意於108年度參加教學卓越獎團隊培力並於109年度參 加初選者,請依旨揭深耕教學卓越獎團隊培力實施計畫 ,於107年12月7日(星期五)前,將團隊培力計畫函報 本局。 (五)檢附105至107年曾獲相關獎項之學校一覽表,請上開學 校務必詳閱旨揭實施計畫並鼓勵教學團隊參加。 三、本文副知本局督學室及相關科室,請協助加強宣導並鼓勵 學校(幼兒園)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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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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