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設備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2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7001439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請各校依限將申請計畫
一式3份函報本局轉送國教署指定之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科學教
育中心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案經國教署複審後核定,由該署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
法規定,依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審核結果預計於107年7月中旬
函知本局後,由本局轉知各校。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補助申請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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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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