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教育局來函說明略以:
一、本局前為維護校園安全,於109年3月16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025357號函計達,有關本市所屬學校出訪團由原109年4月30日延至109年7月14日後辦理,該期間所屬教職員工及學生不得出國;若有特殊原因(如:參加競賽、探親等)經評估仍須辦理者,請事先提學校行政會報通過後,函報本局核定,合先敘明。
二、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私立學校部分請秉權責依前開教育部及人事總處函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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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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