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本中心107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二、為培養本市各級學校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調查專 業素養人力核心知能,提升各項預防性騷擾、性侵害或性 霸凌事件能力,及發生事件時之調查處理能力,以達建立 兩性平等之友善校園目標,爰辦理「107學年度校園性侵 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才庫高階研習班」,詳細 說明如下: (一)研習對象:培訓本市各級學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進階培 訓之人員(需確具人才庫進階結業證書或進階20小時研 習時數證明),並願意於高階班培訓完成後,協助他校 調查相關事件者。 1、線上報名後,請務必於研習當日(10月23日星期二) 繳交影本進階調查人才庫研習證書或進階20小時研習時數證明(可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之研習護照查 詢處列印)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未檢附者恕不核發 高階研習證書。 (二)研習日期:107年10月23至25日(星期二至四),共3日 。 (三)研習人數:60人。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10月15日(星期一)止。 (五)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 建國街2號)。 三、注意事項: (一)研習請假時數超過研習時數5分之1者(3小時),不核 予研習時數;全程依原報名時段參與者核發19小時研習 時數。 (二)本課程因應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 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辦理,需全程出席 課程(19小時),方核予研習證書(此研習性質無補課 機制),如有缺課者,僅提供研習時數登錄。研習結束 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 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三)因應課程需求,請研習員於課程第2、3天,自行攜帶筆 記型電腦及充電線,本中心無提供筆記型電腦及充電線 借用。 (四)為維護研習品質,及精確掌握用餐、講義印製份數及參 加研習教師權益,請學校務必依照報名程序完成薦派( 恕不接受現場報名)。(五)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 ,應於研習前3日告悉本中心,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出席者,應於3天內提出具體事 由填具請假單(可由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下載),回 覆本中心方完成請假程序,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四、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 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 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 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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