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特教組|
公告本校臺北市107學年度 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 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計畫
符合以下第(一)項標準者,請於3/7(三)前,向輔導室特教組報名
符合以下第(二)項標準者,特教組將於3/6(三)個別通知,並詢問參與鑑定意願
(一)符合「臺北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參與特殊教育方案鑑定安置書面審查基準說明」(附件1)。
(二)依申請鑑定類別,符合下列申請標準:(本校已設有數理資優資源班,故無法申請數理衛星方案
申請標準
國文:106學年度第一學期國文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英語:106學年度第一學期英語科定期評量平均成績達全年級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 $t('FEZ012') }}
{{ $t('FEZ003') }}2018-02-27
{{ $t('FEZ014') }}2019-02-27|
{{ $t('FEZ004')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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